你講我聽.我寫你看

寫作貼士

寫甚麼好呢?

講故佬 寫作貼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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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礎篇

決定寫故事後,就得想寫甚麼。

對很多新手作者,這根本不是問題,因為他們早有喜歡看的小說類型(假設希望寫作的人喜愛閱讀,不閱讀而想寫作,只怕是妄想而已),那麼愛看純文學就寫純文學,鍾情科幻就創作科幻故事。

有些新手擔心,自己想寫的類型已經被寫盡了,難有再創新的餘地。然而,被寫盡只有在過譽的書評才會出現,例如我年輕時聽過武俠已被金庸寫盡難有突破,但後來卻出了黃易和喬靖夫。也許黃喬二人的成就不及金庸,但他們筆下的武俠小說絕對可稱為另闢蹊徑。所以無論類型有多成熟,也有創新的地方。

而且,就算沒有開天闢地的想法也不打緊,更重要的是心中有故事。我們認為多寫就會產生創意,新意念在這作品露面,也會在下一篇作品出現。

寫自己認識的事物

許多寫作書都教準作者寫自己認識的事物。依這個思路,問題就來了,畢竟大部份人的生活都比較平淡,難道每篇作品的開首都是如此:今天我八點起床,吃過早餐……

狹隘看待這建議,也會排除武俠,科幻和奇幻等類型。因為有誰真的挑戰過天下第一,在太空船上遇到異形,或將魔戒送到火山口?

我們的看法是,所謂認識的事物並非指具體事件,而是指類似事情的感覺。例如故事主人公失去了隨身多年的長劍,你就可以回憶小時候不見了心愛的玩具,將感覺加以改寫。

寫當時最受歡迎的題材

有讀者私訊專頁,問寫作初哥應不應該寫最當紅的題材。這是條老問題,也是條有趣的老問題,回答如下。

不少寫作初哥都以為,寫當紅題材有「收視保證」。但這是否真的?記得先前某六歲女孩推出寫真,極富爭議,一眾網路作家爭相表達意見。結果呢?只有少數的評論得到青睞,除非有獨特的觀點,後來刊登的作品都未獲重視。

故事創作更彰顯這個問題。一般而言,要寫篇四五千字的故事,短則四五天,長則八九天。今日社會事件此起彼落,正所謂「畀我抖下得唔得」,花了時間寫完故事,公眾討論的焦點又改變了,真的「連尾燈都睇唔到」。

至於宏觀的題材,例如最近火紅的青少年小說(提示:移動迷宮),假如你喜歡讀這類小說,下筆創作也無可厚非。然而,切忌以為這樣會自動得到更多讀者賞識。